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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刘邦集团的合法性,却并未得到儒者的肯定,项羽死后汉军包围了曲阜,但城中儒者依然读书演奏礼乐,并不拿刘邦当回事。
在这个意义上讲,牟宗三判断朱子系统只是横摄系统的说法并不成立。[18] 沃格林认为,约阿希姆把基督教正统的圣父圣子圣灵三一论,转换成圣父时代、圣子时代和圣灵时代三个连续相继的历史阶段,乃是西方现代性中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历史主义的最早来源,也是现代灵知主义的思想基础。
牟的通孔论服务于其道统观上狭隘性。在牟宗三的道德的形上学上,我们能够把这种文化转接到佛教的前述进路中来发生知识论和逻辑形式理性的问题意识吗?关注生灭门,如何就能发生逻辑形式理性及其知识论的问题意识呢?当牟宗三说,转出理性架构表现的理由,是因为道德良知认为科学民主是个好东西时,这只不过是什么东西对人有用无用的实用主义观点,并不关涉精神进路本身的内在可能性及其学理上的顺遂调适。在他看来,起信论的真如门,就是逆觉体证的良知,而受无明干扰而在阿赖耶识上成为可能的生灭门,就是在关注生死流转的现实世界及其事务。所以,以逆觉作主的工夫是本质的工夫。可见,尽管朱子学具有知识的进路这不假,但朱子的道德却并不像牟宗三指责的那样是从知识讲道德,而是用道德理性作道德判断。
这不仅导致了牟宗三道德形上学无法切近儒家内圣外王的内在理路和基本格局,也进一步导致其内圣的叙事排除了朱子学的进路,而后者在笔者看来,乃是一条更加符合儒家先儒传统,也更加切近儒家现代性路线的至关重要的修养论路线。康德所谓理性为自然立法的观念,及其作为先验感性形式的时间和空间,作为先验知性形式的量、质、模态和因果等范畴,不正可以作为心中之理的先验形式理性及其理性架构表现而被人心推至显示在我们人心中的物事上,产生知识和客观性吗?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朱子系统上,这一切又是作为人只有通过掌握上天造化世界的全部天理才能达天德的思想进路和精神动力下成为可能的。到了晚清,儒者郭嵩焘就对英国禁止奴隶贸易的行为赞赏有加。
远县,家人省事(《南齐书·王僧虔传》)。在19世纪以前,中国法律所规定的刑罚算得上是世界上最文明、最人道的(郭建:《獬豸的投影》,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第91—92页)。秦和西汉早期对罪犯的态度,是法家式的残酷手段,这些都得到了考古资料的证实。可能有人会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是道家,不是儒家。
诚天之刍狗斯人也,这是把人当作刍狗。无亲属可归者,男子听其自立,女子择配遣嫁([清]沈家本:《历代刑法考》第四册,中华书局,2013年,第2040页)。
清朝的统治,更是强化了奴隶制度,残酷的逃人法可谓臭名昭著。法律意义上的奴隶制被废除,代之以雇佣制,从雇主到人力、女使,所有人在法律层面上都是良民。《礼记·檀弓下》记载齐国大夫陈子车死后,他的妻子和家臣计划为他用人殉陪葬,陈子车的弟弟陈子亢是孔子的学生,自然坚定地反对人殉。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说:中国人文传统中何尝没有为‘现代人所迫切需求的精神养料?如果我们懂得孔子所谓‘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的道理,如果我们了解孟子所谓‘不忍人之心的道理,中国近几十年的政治史会是这样残酷吗?我们且慢讥笑孔、孟之道是‘封建的东西(余英时:《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40页)。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女真部族大量捕获华北平民为奴婢,以俘获赐将士,而且数量很大,动辄就是奴婢百、牛三十,奴婢百三十人,人口、牛马各千。仁宗是出于仁心,对恶徒用凌迟,但这种义愤也导致凌迟可能从一种非法的状态,逐渐正式进入法律,如同打开潘多拉的魔盒。宽须臾遣人视奴,疑必自杀。这些详细的规定,包括了居住条件、消暑、清洁、医疗、看护等内容,是古代欧洲监狱所无法比拟的。
在儒家看来,合法的死刑只有斩首和绞刑,其它酷刑都是非法的。宋代司法官员很清楚这些关于奴隶制的唐代律文,其实已经被废除了,只是保存在法律文本中的历史痕迹而已,所谓世为奴婢,律比畜产,此法虽存而不见于用(《文献通考·刑考》)。
东晋的陶渊明也有善待奴仆的典故。这些详细的法律规定,显示了儒家人道主义的精神,在唐代也得到继承发扬,诸狱之长官,五日一虑囚。
金国还专门设立有管理国家奴隶的机构,叫太府监。强调了即使是奴仆,但他首先是人,是父母所生养,是需要得到善待的。客不堪之,骂日:‘畜产。孔子认为,用茅草札成人马之形的刍灵被用于殉葬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茅草并不像真人。但用陶和木做成的人俑殉葬,就是不人道的,因为人俑非常的真实,和残忍的人殉就有相通之处。在入主中原之前,女真酋长就有残酷的杀奴殉葬之风,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三朝北盟会编》卷三)。
真正是到了宋代,这种观念和实践,才成为一种社会精英的普遍共识:南渡以前,士大夫皆不甚用轿,如王荆公、伊川皆云‘不以人代畜。他的夫人想试探他,便故意派了女奴打翻肉汤,弄脏了刘宽上朝的礼服,刘宽不但没有打骂,而是首先关心奴隶,热汤是否烫伤了你的手?他的这种品质,得到了海内所有人的赞美,对社会的公序良俗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因此,最终没有按遗愿搞人殉。在此,儒者既反对了尊君卑臣的游戏规则,同时也是充满了对战乱中死者和伤者们同情的人道主义立场。
颍川荀爽深以为美,时人亦服焉。南宋的范成大,在出使金国的时候,遇到过一位被女真从淮河地区抢来的婢女,脸上刺着逃走二字。
孔子甚至提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在汉魏洛阳故城南郊发现的东汉罪犯墓地,都发现有棺材的钉子,说明死后是有棺材埋葬的,和秦朝、汉初那种草率乱葬不同。《后汉书·光武帝纪》:是一年春二月己卯,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沈家本提供的这个解决清朝奴婢问题的方案,其实基本是宋代法律和社会下的演进水平。
沈家本也认为奴亦人也,岂容任意残害。疾病给医药,重者释械,其家一人入侍,甚至被流放者在路上遇到疾病、女性生育、祖父母、父母丧,甚至家中有奴婢去世,也都皆给假,授程粮,会得到相应的假期和路费,回家治病、养育,或料理后事。
刘宽没有骂奴隶,还派人去探视他,害怕他受辱自杀,并认为即使是对奴隶,也不应该使用这种侮辱人格的语言。在其后的楚汉战争中,继承了秦制的刘邦集团拥有更强的军事动员力,最终击败西楚。
其勃然以兴,又何疑哉?(《伦敦与巴黎日记》,自《郭嵩焘等使西记六种》,中西书局,2012年,第148—149页)。他在担任县令期间,不让家眷跟随,派了一名奴仆回去,并附有书信: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南史·陶潜传》)。
儒者将其记录下来,也是对人殉恶习的批判,赞美反对该恶习的人会得善果。对此,儒家进行了强烈的批评和抵制,儒家的经书中记载了这些努力。谈迁就记录清朝的北京城有奴隶市场,顺承门大街骡马市、牛市、羊市,又有牛市,和秦朝、元朝一样,把人当作牲畜买卖。当时的华北,就沦为了亡天下的处境之中。
秦人源出戎狄,与华夏文化颇有不同(邢义田:《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中华书局,2011年,第519页。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死者用陶俑或木俑殉葬,也是不人道的,因为这些俑模仿的是活人,这么做就隐含有拿活人殉葬的残忍心理成分。
要理解中国史,就必须认识到历史的复杂性,对本国传统持有一种温情的敬意。另一件事也能看出儒者的精神,《后汉书·宋则传》中记载鄢陵令宋则,子年十岁,与苍头共弩射,苍头弦断矢激,误中之,即死。
奴叩头就诛,则察而恕之。宽神色不异,乃徐言日:羹烂汝手?其性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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